分公司是總公司旗下的一個分支機構(gòu),分公司是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,且公司內(nèi)部的資金,人員、業(yè)務(wù)等都受到總公司的管轄,既然如此,由分公司所開具的發(fā)票可以讓總公司來抵扣嗎?
實際上能不能抵扣要看分公司是不是獨立核算,一般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會計核算分為兩種方式:
1、集中到總公司做核算;
2、下放到分公司,讓分公司自己做會計核算;
如果說分公司是獨立核算的且增值稅發(fā)票名稱也是分公司的,那么不可以讓他人抵扣進項稅額,不過分公司不是獨立核算且增值稅發(fā)票名稱是總公司的,那么總公司是可以用來抵扣進項稅額的,不過總公司的會計相對來講操作比較麻煩。
另外分享一點:總公司集中核算的方式有好有壞,好的一點在于方便總公司及時掌握所有財務(wù)信息,便于管理;壞的一點就在于不利于調(diào)動分公司的積極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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